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王聪摄影报道:如不按照交通规定佩戴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驾乘人员的头部得不到保护,对驾乘人员的伤害会加重,交通事故伤亡率也会增高。近日,吉安县发生一起因佩戴了头盔而挽救性命的事故。11月1日8时许,吉安县交警大队澧田中队接报警称:吉安县梅塘镇梅塘中心小学路段一辆电动车和小轿车发生碰撞。
接警后,澧田交警中队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一个银色的头盔散落在地上,公路的左边倒着一辆电动车,电动车车头零部件大面积掉落,车架也被撞散。
民警调取路段监控,还原了事故发生的瞬间。驾驶员王某驾驶赣DW9XXX小车由南向北往吉安兴桥方向行驶,途经梅塘镇梅塘中心小学斜交路口,因未观察路面情况或减速慢行,与刘女士驾驶的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强大的冲击力把刘女士与她驾驶的电动车撞飞,小车随后冲出公路,在与公路距离30米之外的路坡下停住。幸好,刘女士佩戴了安全头盔,刘女士头上有点皮外伤,肋骨骨折,其他并无大碍。
警方提醒:行车一定要注意路况以及减速慢行,戴好安全头盔,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