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幅员广大,山川景物之胜自不待言,文物古迹之多,位居世界之首。作为旅游资源,这种文化遗产给我国旅游事业带来了经济的蓬勃发展。各地独特的自然景物、人文景观,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民间风俗习惯、节庆活动和传统的文娱体育活动,以浓郁的乡土气息吸引来自四面八方的中外游客。为了经济利益,独具匠心打造一些别开生面甚至离奇的项目和举措,只要不损国格,不伤风化,不失尊严,也无可非议。
最近媒体载,山西平遥县为发展本地旅游事业,作为一县父母官的县长穿上大清官服,笑容可掬接待游客。对县长这一做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不同看法。有人说,县长穿大清官服,就如出席化妆舞会。也有人认为,县长穿大清官服,是带有艺术色彩的表现,就如角色演员在戏情中扮演的人物一般。
作为一县之长,为招揽游客,让当地旅游事业有所发展,百姓有所增收,其良苦用心,我们应当称道。但是作为县长要抓的工作、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而用这“招术”期望旅游业的兴旺,总有点不要。再说,县长如此之举,也并非是出席化妆舞会或是舞台艺术,而是身着大清官服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亮相公众的视野中,这就有失公众形象。如果这一做法能创收,说不定还有其他旅游县城的地方官员也如法炮制.还说不定,来者居上,还得穿上唐宋元明的官员服。
当然,为弘扬中国古老民族文化,让一般群众乔装打扮穿上古装,在旅游点招揽游客,未为不可。但作为一个地方最高官员、一个人民公仆、一个应具备现代意识、科学发展观,带领全县百姓走向文明进步、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二十一世纪县长来说,如此作为,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笔者以为,旅游文化开发,应蕴含着一定的思想教育意义,涉及到优秀传统文化、当代文化和精神文明的传播和推崇,旅游化开发应有张有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