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刘靖雯报道:记者获悉,安福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召开,于2020年10月30日决定任命:凌恭晴为安福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代理安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陈东方为安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凌恭晴,男,汉族,1975年11月生,江西奉新人,200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南昌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现任安福县委常委、二级调研员、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曾任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调研员,新干县委常委(正县级)、宣传部部长,吉安县委常委(正县级)、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陈东方,男,汉族,江西安福人,1977年7月出生, 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安师专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安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福县寮塘乡党委书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