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召开(图片来源:江西网)
苏荣为我市授牌,许爱民代表我市接牌
网络报道:6月12日,从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传来喜讯,省委、省政府授予我市“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称号,省委书记、省文明委主任苏荣亲自为景德镇市授牌,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许爱民代表我市接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马玉玲出席表彰会。
文明城市是衡量一座城市整体实力和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和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二连冠”。这次荣誉称号的获得也是我市连续第三次获得“江西省文明城市”殊荣,这为我市2011年申报和争创“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据悉,在表彰会上,景德镇市地税局等62个单位被授予“江西省第十二届文明单位”称号,昌江区竟成镇等6个村镇被授予“江西省第三届文明村镇”称号,珠山区浙江路社区等2个社区被授予“江西省文明社区”称号,景德镇陶瓷历史博览区被授予“江西省十大文明风景旅游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