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现场(张留泉、姜懿鑫供图)
大江网/萍乡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留泉、姜懿鑫报道:10月22日1时53分,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作战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320国道芦溪往宜春方向,一货车轮胎起火,无人员被困。”接警后,芦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调集2辆消防车、12名指战员和芦溪镇专职消防队1辆消防车、4名队员共计3车16人赶赴现场扑救。
出动途中,指挥员迅速拨通报警人电话,第一时间核实起火地点、火势状况、有无人员被困等情况,经途中侦查发现:地点在320国道芦溪往宜春方向高楼路口处,火势较大,无人员被困。
消防救援人员于2时02分到场,到场后,立即组织警戒、实施全面交通管制。同时,安排两支水枪进行冷却、堵截火势向车头左侧油箱和驾驶室蔓延,并进行实地全面侦查、实施灭火。2时19分,明火被扑灭。消防救援人员持续对车辆着火区域和车头等车体部位射水冷却5分钟后,组织收整器材、归队。
目前,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