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在10月20日召开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萍乡被命名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城”,这是我市连续七次获得这一光荣称号,也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分。
萍乡是革命老区、红色之城,双拥工作有着深厚的历史传承。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到声势浩大的秋收起义;从工人运动烽火的燃起,到威震敌寇一支枪的扛起;从新中国的成立,到改革开放40多年,英雄的萍乡儿女在革命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着重要力量,“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已成为融入萍乡人民血脉的红色基因,形成了浓厚的双拥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市在双拥创建工作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开展军民共建与和谐创建活动”等重要指示精神,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扬优良的双拥传统。尤其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以来,遵循军民融合、军地共建的原则,致力于双拥工作的思路创新、内容创新和方法创新,使双拥组织与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双拥共建活动有序开展,选树了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典型,形成了军政军民互相关心、理解、支持的和谐军地关系,促进双拥基础更加夯实、双拥基因更加强大、双拥事业更加进步、双拥品牌更加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