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钟宝康报道:10月16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赣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健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通报了赣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移交了一批线索清单。瑞金、南康、石城生态环境局作工作经验交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公益诉讼相关内容作指导发言,市林业局就职能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作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要充分把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补齐短板,全力抓好落实。
会议认为,案例实践是推动改革的重要抓手,对生态环境部下发案件线索清单,要进一步核实排查,按照“应赔尽赔”的要求,对符合开展损害赔偿工作条件的,全部纳入赔偿范围;要推动典型案件办理,对还未成功开展案例实践的县(市、区)要结合上级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日常执法和上级转办案件线索等线索来源,积极提高案件办理率以及索赔工作的成功率,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要落实专人专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强化部门合作,推进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长效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方法,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实现受损生态环境的全面修复,为保护赣州市绿水青山的优美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赣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