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第三大队原大队长马呈渝涉嫌受贿一案,由兴国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2020年9月23日移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9月24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马呈渝刑事拘留,9月28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呈渝作出逮捕决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兴国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