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2020年7月17日,受害人徐某某查询征信时,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理信用卡遂报案。截至报案,该卡滞纳金及利息等已达4万余元。
经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发现:2015年4月26日,一名持有188xxxxxxxx手机号的男子齐某,在中国建设银行乐平支行,冒用受害人徐某某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额度为1.8万元的信用卡。该卡于2015年5月16日,被冒名消费及取款合计17900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
经办案民警多次耐心细致地给齐某做思想工作,犯罪嫌疑人齐某于2020年9月18日投案自首,并于当日被乐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经审讯,齐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使用信用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