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交通厅获悉,从9月1日起,对行驶在江西省高速公路的长途连续运行卧铺客车,将实施凌晨2时至5时临时停车休息措施,严禁疲劳驾驶。
据悉,江西省交通厅通知要求,运管部门要在江西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监督点,监督客车司机停车休息,配合服务区安保人员做好相关安保工作。同时规定中要求督促江西省道路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监控,对卧铺客车运行线路、途中停靠服务站(点)、核定的配载站以及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制定卧铺客车休息工作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备选方案,并按照夜间停车休息的要求,重新调整发班时间和运行计划,合理选定休息站(点),确保卧铺客车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或普通公路途中服务站停车休息。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每日自23时始,对进入江西省境内的卧铺客车发放《卧铺客车夜间行车告知书》,并要及时通知路政和运管人员客运车辆的起止站点、车号和进入高速公路的时间。另对进入休息站点的司乘人员不得加重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