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在《问政江西》平台举报,称弋阳县朱坑镇中心小学教师童某以身体有病为由,脱离学校教学岗位两年,工资却照领不误,令其他教师感到不公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调查发现,该情况属实。朱坑镇中心小学将对该教师的行为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同时该教师被责令上缴部分工资,用于支付代课教师费用。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杨文超/文
网友举报
脱岗在外做生意工资却照领
网友“言微人轻”举报称,朱坑镇中心小学教师童某几年前以身体有病为由请假,脱岗期间不仅在外做生意,作为教师应领的工资还照领不误。童某的教学任务由学校其他老师无偿分担,引起其他教师不满,对其他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言微人轻”质疑道:“本职工作没做不仅能领取工资,还能正常退休领取待遇,甚至可以做生意赚钱,这对其他兢兢业业在岗付出的教师是一种伤害。他们凭什么无偿帮忙上课?”
“言微人轻”认为,“吃空饷”现象无形中占用教育资源,希望弋阳县相关职能单位能够尽快对该事作出处理。
县教体局
要求学校对当事人全镇通报批评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对网友举报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童某原为朱坑镇中心小学教师,2017年被调整至朱坑镇长源小学任教。2017年8月28日,经相关医院诊断,童某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医生建议休息三个月,于是童某向朱坑镇中心小学申请请假。
学校经过商议后同意该教师的请假要求,其课程由代课教师完成,代课教师费用由朱坑镇中心小学从童某每学期30%绩效捆绑考核工资中支付。
2018年以来,除参加学校重要事务外,童某均未到校任教,原本由其承担的教学任务均由学校聘请的代课教师承担。童某每学期开学前都以“患肝炎,医生建议休息”为由请假,直到2020年8月底。
针对童某长期以患病为由不在岗的情况,县教体局已责令朱坑镇中心小学对童某的行为予以全镇通报批评。
责令退还部分工资并到岗
记者从弋阳县教育体育局了解到,除通报批评外,童某还被责令退还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间除寒暑假外共计23个月领取的工资。需将除基本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等费用外的其余部分上缴至学校财政专户,用于支付朱坑中心小学聘请代课教师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教师超工作量的补助。
针对朱坑镇中心小学管理出现的漏洞,弋阳县教体局已对该校校长进行约谈。朱坑镇中心小学已通知童某于2020年9月5日前到岗上课,逾期一个月未到岗,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弋阳县教体局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