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景德镇头条客户端讯 9月4日至9月5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周某松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强奸、猥亵儿童、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罪一案。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17名被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通过远程视频参加诉讼,2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周某松自2016年开始控制他人卖淫。从2018年2月开始,逐步形成以周某松为组织、领导者,江某松、高某显等5人为骨干成员,方某主、方某海等10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周某松带领组织成员以威胁、恐吓、暴力、引诱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在景德镇市火车站附近一带实施组织、强迫卖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猥亵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给周边经营商户及群众造成极大心理恐惧,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保证庭审高效有序开展,景德镇中院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和完备的庭审预案。在9月3日的庭前会议上,逐一核实被告人信息,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据出示等程序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同时,依法引导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被告人认罪认罚,本案认罪认罚人数由庭前的6人增加至11人。在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有序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为作好疫情防控工作,景德镇中院法警支队派法警入驻市看守所3天,全程参与被告人庭审押解,为庭审顺利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该案采取“云视讯”技术进行庭审,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流畅、清晰、稳定。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且案情重大、复杂,依法不公开审理,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