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传销猛于虎,害人又害己。景德镇市一女子骗得自己男友搞传销,为强迫男友顺从,女子伙同其他6名传销成员,采取强行手段将其拘禁,最后,致使其男友跳楼身亡。日前,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因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李某、张某、刘某等7人分别被判处6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张某、刘某等7人租住于市枫树山林场塘坞分场宿舍5楼,作为从事非法传销的活动窝点,李某为业务主任,负责所有事务,其余人为业务员等。
2010年1月18日,张某为发展下线,将自己的男友胡某骗到市枫树山林场塘坞分场宿舍5楼。李某、张某、刘某等7人为让胡某接受其传销思想,于当晚7时许采用扣留其通信工具等方法,强行滞留胡某,迫使其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在遭到胡某的强烈反对时,李某等人还继续采用劝说、看守、锁门等方法,强制胡某果在该窝点达20多个小时,导致胡菜于1月19日下午5时许从五楼窗户跳下,因从高楼坠下导致肝脏破裂,经抢救无效,终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刘某等7人为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用扣留通信工具和看守、锁门等方法非法剥夺胡某人身自由达20多个小时,导致胡某跳楼自杀身亡,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