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可要求升降车窗玻璃,使用空调、音响等设备。出租车企业应提供24小时电召服务,在正常情况下,乘客提出即时要车,车辆应在8分钟内抵达指定地点。出租车不得异地经营,不得在高峰时段交接班。
根据《江西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规范》,三辆及三辆以上公交车同时进站时,第三辆及之后的车辆应到前方二次停站,以避免乘客遗漏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