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月,九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第二大队办理一起大货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驾驶人李某某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降级,拘留12天的处罚。
今年6月21日凌晨3时,驾驶员李某某驾驶赣G**598大型货车从新余市拖了一车物料到达九江市,因为九江市区限制大货车通行,进城货车必须办通行证方可通行,而该车未办理通行证。为了逃避处罚,李某某用之前在武汉一家汽车配件中心购买的一个伪造的数字6用吸铁石吸在了9字上,把数字9变成了数字6,之后堂而皇之的进入九江城区被路口交通设备拍摄。
接获该信息后,交管二大队一中队民警通过公安交警信息平台信息比对得知赣G**598大货车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得到驾驶员李某某联系方式,多次以电话、短信形式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尽快前来处理,李某某明知在九江违法故意寻找在外地拉货等等各种理由不来处理。
近期,一中队民警再次告知其违法行为已经录入违法系统,并讲明利害关系。经过再三解释劝说,8月10月李某某终于认识到了错误,来到交管二大队一中队,经询问,李某某对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5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如居民身份证一样,是车辆的“身份证明”,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畅通、事故预防和秩序管理等方面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投机取巧,以身试法换来的只有法律的严惩,请杜绝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守法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