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扎实推进赣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2020年7月31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及审核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此次培训邀请了江西理工大学教授和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培训团队,课程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主要包括《民法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生态环境执法实务》等课程,为了使培训达到预期效果,每堂课还设置答疑环节,增进了学员互动。
在开班仪式上,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健强调,今年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原则,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大力推进“三个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也提出要依法治污;因此,大家必须对依法行政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要对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了解专业知识,紧跟最新法律法规。在当前“六稳”“六保”的要求以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适度宽松,要不断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此次培训,干货满满,对我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执法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了很大地提高,我要把学习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的执法工作实践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参加完培训班后,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何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