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政府获悉,日前江西出台了《江西省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抓好“八项任务”,按照近期、中期、远期重建规划,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工作,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
抓好“八项任务”推进灾区重建和复产
《方案》要求,抓好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水利设施恢复重建、交通设施恢复重建、能源设施恢复重建、通信设施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重建、市政设施恢复重建和城乡住房恢复重建等八项任务。
例如,加快整理复垦水毁农田、耕地、林地,恢复重建因灾损毁的林木育苗场、繁殖场、繁育场、温室大棚等农林渔畜牧业生产设施;确保防汛安全、饮水安全及农业灌溉等用水需求;有序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县道、航道、通航建筑物等交通设施修复改造;做好受灾地区通信设施排查检修;做好受灾学校、医院、养老院的危房排查,尽快启动修复重建工作;推进排水防涝设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雨污管网等设施修复;重点抓好重灾地区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确保2021年春节前完成。
编制全省灾后近、中、远期重建规划
《方案》要求,尽快编制全省灾后重建规划,按照近期、中期、远期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主要任务、具体举措和项目清单。
近期要抢先修复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设施,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中期要抓紧组织实施一批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恢复增长、在今年年底前必须开工建设的灾后重建项目;远期要针对洪涝灾害中暴露的短板弱项,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谋划推进一批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领域、本行业灾损情况及发展目标,抓紧组织各地认真研究、系统提出灾后重建的任务、举措和项目。
按照“五个一批”保障重建和复产资金
《方案》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做好开展灾情评估、编制重建规划、加快组织实施、强化要素保障等四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方案》强调各部门按照“五个一批”思路,加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资金保障: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汇报衔接,在目前国家已下达中央各类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再着力争取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省财政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统筹一批现有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各市、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非必要开支压缩力度,切实筹集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支持,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努力筹措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捐赠一批资金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