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上午,瑞昌市民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正式召开。
▲会议现场
会前回顾
瑞昌市民意实业有限公司因明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20年1月2日,向瑞昌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瑞昌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受理了对瑞昌市民意实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西华天会计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根据案件工作安排,定于7月28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前准备
为保障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与会前,破产案件合议庭联系民意实业公司管理人确认会议流程。瑞昌法院组织办公室、法警大队、审管办等相关部门开会商讨会议工作,具体安排安检程序、人员登记、会议设备使用等工作,并向瑞昌市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安排警力保障会议安保工作。
会议议程
会议共十五项议程。
首先,由合议庭宣读案件受理裁定、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破产管理人就阶段性工作进展向全体债权人做汇报;案件承办人告知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及其效力等相关问题。
然后,由到庭的债权人对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管理人报酬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原则方案”三个事项进行表决,并由审判长宣布表决事项的结果。
最后,审判长做总结发言,并对瑞昌市民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债务人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
至此,瑞昌市民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结束。接下来,瑞昌法院将继续推动破产审理工作,尽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利益,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