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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报道:南昌发布“人才10条”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30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9404

    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瑞颖、实习生唐琪报道:7月29日,驻昌高校与南昌市“人才10条”政策信息对接会议召开。会上,南昌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3所驻昌高校代表与省市有关领导,就南昌“人才10条”政策具体内容、大学生留昌创业就业福利细则进行讨论。

    南昌“人才10条”政策即《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的“五有”优惠条款构成,主要由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来昌就业等十条人才引进举措组成。展现南昌礼敬各类人才,着力吸引各地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

    南昌“人才10条”政策与“互联网+”项目联动。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可查询相关政策和就业岗位信息,来昌人才可通过平台进行一站式申报。

    南昌“人才10条”提出,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

    此外,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在人才住房问题上,南昌“人才10条”提出,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该市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据了解,南昌“人才10条”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为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以及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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