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汛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个加强”狠抓汛期交通事故预防,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
加强秩序整治。根据辖区汛期道路交通特点,及时调整警力部署。一是重点加强对辖区重点线路的巡逻管控,对险路、险桥和易出现滑坡、塌方等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立即采取限行分流措施,防止车辆冒险通行。二是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加大路面巡查防控力度,严查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管理、严格查纠、严格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加强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控,根据降雨等恶劣天气预警,提前启动应急机制,在易积水路口路段增加警力,加大巡逻密度,利用车载扩音器喊话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全力压降车速,严管通行秩序,严防因速度过快引发交通事故。
加强汛情预警。一是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落实道路交通气象信息交换和发布制度,及时掌握天气变化信息和道路通畅信息。二是认真分析辖区汛期道路交通特点,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律,明确管控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三是进一步完善汛期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应急程序,细化工作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警力、车辆及装备保障,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能够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加强隐患排查。全面排查辖区汛期道路安全隐患,对存在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易塌方路段,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路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完善警示标志、告示牌,以及路面各种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工作。
加强宣传提示。一是通过“双微”平台、手机短信等发布信息提示,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二是及时发布暴雨恶劣天气和道路通行信息,介绍汛期雨天驾驶应注意的事项,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