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记者从九江市民政局获悉,针对当前防汛形势和受灾情况,九江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共下拨救助资金5068万元用于汛期后期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适度扩大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7月初以来,市民政局及时向市财政申拨市本级临时救助资金200万元,联合市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预算(第二批)资金4468万元,同时各县(市、区)共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400余万元,用于适度扩大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彭泽县民政局先后2次下发临时救助备用金81万元,用于保障受灾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及受灾群众。汛期以来,全市民政部门对受灾群众共实施临时救助1294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1.5528万元,发放棉被、大米、食用油、饮用水、方便面等救助物资,给予受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共筹集防汛捐款139.89626万元,编织袋、雨衣、大米、食用油、饼干等防汛物资和生活物资折价68.48417万元,分批发放到都昌、彭泽、湖口、永修等灾害较严重的地方。
九江市民政局要求各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受灾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紧急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经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因自然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并根据因灾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同时结合社会救助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和动态管理力度,重点解决好特殊群体“错保”“漏保”问题。
另外,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还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对象受灾情况的全面排查。截至7月15日,全市民政基础设施损毁210余个,损失金额达1700余万元。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2057人、特困供养1258人、残疾两补人员2368人、留守儿童2165人受灾,彭泽县棉船镇、柴桑区江洲镇等地提前安全转移农村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157名特困供养人员,未出现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