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日前,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起拖欠职工社保基金的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将拖欠的土地补偿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困扰政府将近十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全部解决。
早在2002年昌江区奶牛公司乳制品厂因企业效益不好,职工社保基金无法交纳,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昌江区政府为解决奶牛公司职工的社保问题,想尽办法,将奶牛公司乳制品厂3471㎡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昌江区保险事业管理局用于企业改制。昌江区保险事业管理局遂将该土地使用权通过招商引资办法交付被执行人景德镇市仁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上诉土地。双方约定由被执行人支付土地补偿款260万元给昌江区保险事业管理局用于解决奶牛公司职工社保问题。2006年4月被执行人将上诉土地开发建设后仅支付102万元土地补偿款,余款158万元未付。2008年昌江区保险事业管理局向本院提出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土地补偿款158万元及逾期利息。判决后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定义务,故申请人申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并不是采取简单的查封、扣押、评估拍卖措施。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协助被执行人处理好了承建商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工程水电增容和减免逾期执行利息等一系列问题,使得被执行人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