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截止2010年底,江西经批准设立的拍卖企业共144家。经审查,江西省东方拍卖有限公司等119家拍卖企业符合《拍卖法》和《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定为年审合格企业。国信博雅等3家拍卖公司被取消经营资格。
据悉,江西省国信博雅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省汇宏拍卖有限公司、江西名家拍卖有限公司经省拍卖行业协会多次催报至今仍未报送本次年审材料,根据年审规定,被取消拍卖企业经营资格。
江西省亚星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省华众二手车拍卖有限公司、江西宏凯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省金泰拍卖有限公司、赣州市拍卖中心、江西江南拍卖有限公司、九江市正邦拍卖有限公司、江西远志拍卖有限公司、江西泰源拍卖有限公司、江西仟禧拍卖有限公司、江西盛源拍卖有限公司、吉安市金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钢城拍卖有限公司等13家拍卖企业,由于存在只有一个国家注册拍卖师或者年成交额不足3000万元等问题,不符合公物拍卖企业资格条件,定为江西省公物拍卖经营许可资格2010年度年审不合格拍卖企业。
记者还了解到,截止2010年底,全省共有拍卖企业144家,拍卖从业人员1385人,其中已培训635人,已取得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证185人;全年累计拍卖场次1506场,比上年增加272场,增长22.04%;拍卖业务涉及房地产、文化艺术品、农副产品、机动车、产权、无形资产等多个领域,年拍卖成交额达240.22亿元,比上年增加168.57亿元,增长235.3%;其中年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的有59家,超过1亿元的有41家,超过5亿元的有12家,其中最高年拍卖成交额达16.84亿元;缴纳税金总额1383.11万元,实现佣金总额9043.91万元,均比上年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