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剑 通讯员宋唐林) 12月9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市自然资源局对鹰潭高新区白露街道办杨塘居委会杨塘村村民王某和越界开采红石矿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因违法所得达到法定标准,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6月,王某和经审批取得了鹰潭高新区白露街道办杨塘居委会杨塘村小组红石矿的采矿许可证,但在实际生产开采过程中,超越了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
2019年2月,市自然资源局发现王某和越界开采行为后,依法对此事进行了查处,责令王某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由于王某和越界开采违法所得达15余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和越界开采行为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将其移送市公安局处理,同时将移送情况及相关材料目录抄送市检察院备案。目前,该案已经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