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持续释放治理效能
——2019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三)
瓷都信息港讯(邵婧)时针拨回到2018年1月11日,随着鲜亮的红绸缓缓落下,景德镇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景德镇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全市上下形成“一股劲”迅速启动、“一张图”精确施工、“一盘棋”迅速推进的工作格局,改革蹄疾步稳。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丰富,考验愈发严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过程,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乡镇纪委“两化”建设,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不断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1>2” 全面融合有作为
“大家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我们要‘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2017年12月2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立新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转隶人员见面会,与转隶人员集体见面并表示欢迎。
转隶之初,董立新与班子成员分别对27名转隶干部进行家访,详细询问了转隶干部的家庭生活情况,向家属介绍了转隶干部的岗位初步安排,征求家属的意见建议。“‘一对一’的谈话,打消了我对转隶的顾虑,初来乍到的陌生感荡然无存,希望在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中再立新功。”转隶干部刘群表示。
2018年5月17日,景德镇市昌江区司法局原办公室主任兼报账员皮溢之贪污案在昌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是江西省监察机关首次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例。
无成熟模式可供借鉴,每一步都是全新尝试。从3月3日立案调查,到3月21日解除留置措施,在省市区三级监委及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下,全省留置“第一案”在19天内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标志着我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实战”并首战告捷。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市纪检监察队伍间的“双向融合”更加明显,有力促进了队伍迅速提升整体战斗力,实现从“形”的重塑到“神”的重铸。
为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市纪委市监委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分类别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以来,426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全员培训覆盖率为100%。分领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知识测试,覆盖500多人次。抽调200多名干部在巡察、办案、扶贫、“双创双修”等一线实践锻炼。为提升实战能力,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形式,不定时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参与办案、跟班学习、挂职锻炼,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乡镇纪委“大变样” “两化”建设稳步推进
标准谈话室、信访接待室和纪检办公室等功能室焕然一新,各类案卷管理规范有序,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墙面上各类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一一公开……2019年10月10日,景德镇市乡镇(街道)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召开,党员干部们深入各县(市、区)现场观摩乡镇(街道)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查找差距,交流经验。这是我市大力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在推进乡镇纪委“两化”建设中,市纪委市监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推进乡镇(街道)纪(工)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两化”建设重点提出了硬性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董立新严格落实省委“十个不”要求,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开展座谈等方式,多次对各县区乡镇(街道)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督导,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市纪委市监委分管领导及相关部室负责人定期深入基层一线,现场办公、把脉问诊,深刻检视剖析问题,一条一条列出问题清单,深挖根源,广泛听取意见,明确改进措施,及时为乡镇(街道)纪(工)委排忧解难,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发现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不敢得罪人,没有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为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干事活力,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建立工作机制、推行“单列考核”、实施精准培训等“三位一体”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纪(工)委“两化”建设落地落细,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完善乡镇纪委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
制度的规范有效激发了全市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活力和基层办案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巩固提升,2019年,乡镇(街道)纪委共处置问题线索342件,立案258件,处分254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擦亮“探头” 派驻机构改革显实效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市派驻机构改革也在积极推进。定位进一步向监督聚焦、责任进一步向监督压实、力量进一步向监督倾斜,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充分发挥、不断释放。
在浮梁县纪委监委开展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基础上,我市在乐平、昌江、珠山等3个县(市、区)纪委监委全面推开派驻机构改革,为我市县(市、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打下了扎实基础。市纪委市监委对表对标省纪委省监委“1+3”改革方案,出台3项改革制度,完成派驻机构、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乐平市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制度》《同级监督动态评价实施办法》《定期加强政治生态研判意见》等“三大制度”,细化派驻监督举措。
同时,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派驻(出)机构干部“单列考核”模式,出台了《景德镇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及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重点在考核内容、参评对象、等次评定、结果运用上实行“四个单列”,实现考核主体、思想顾虑、工作状态“三个转变”,促使纪检监察组扎实履职、铁腕执纪。
为破解谁来监督纪委监委问题,市监委聘请33名特约监察员,邀请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0件,立案1起,函询16人,提醒谈话4人,诫勉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改革中进取。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不懈以改革为动力,持续释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改革效果。”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