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600多家企业8.38万职工
我市实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
瓷都信息港讯(胡璇)3月上旬,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转发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0年3月至5月,对我市企业缴纳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实施阶段性减征政策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仍按照原基数和比例划拨,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不变。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企业,实施缓交政策,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统计,实施阶段性减征政策将惠及我市1600多家企业,职工8.38万人。实施减征政策后,预计可为我市参保企业减轻负担3400万元。(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