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药我吃了9年,原来一个月要花430多块钱,现在降价之后,一个月只要70几块钱。”12月20日,在市第二人民医院,81岁的患者张良年拿到了他的治疗药物。波立维(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是他一直使用的药品,让他感到庆幸的是,这款药品今天大幅度降价,大大减轻了他的负担。看着手里处方上的药品价格,张良年连连赞叹:“这真的是惠民的好政策啊!”
这次药品降价,也让81岁的张良年了解到一个新的名词——“4+7”带量采购。正是这一政策,让多种疾病的常用治疗药物降价过半,减轻了患者的药费负担,让他们不再为“看病难、看病贵”而忧心。
2018年11月,《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正式通过,确定在北京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等7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集中采购中选的25个品种。试点政策落地以后,“4+7” 试点城市25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国务院常务会议充分肯定“4+7”试点成效,要求加快试点扩围工作。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我省纳入国家试点扩大区域范围,使广大群众能够早日享受改革红利,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好的药品。2019年9月,国家试点扩围中选结果公布,25个中选药品价格比“4+7”试点城市中选价格再降25%。
为做好集中采购药品的使用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于2019年12月20日零时起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江西中选结果,包括乡镇卫生院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最晚须于2019年12月25日全面执行中选结果。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比例和约定采购量落实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提前与药品供货企业联系并做好中选药品配备工作,确保自执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机构按中选价格购买使用中选药品。
“为做好中选药品的临床配备和使用工作,切实降低群众的药费负担,我院积极组织实施和落实集采工作的配套措施,并且畅通渠道,优化结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负责人夏如冰表示,2019年12月19日零时起江西省医药采购平台提前开放中选药品网上采购资格,该院第一时间就组织开展了25个中选药品网上采购报送工作,各家指定配送企业也在12月19日当天及时、足量的配送到位,充分保障了中选药品的落地执行。
为确保药款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我市采取由医保部门与供货企业直接结算中选药品贷款方式,积极做好货款预付和拨付工作。同时,为确保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我市加强对中选药品的生产和质量、供应情况、采购行为的动态监测和监管。
为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我市实行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对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的中选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负责人陈建中表示,通过这次带量采购,显著减轻了我市患者的药费负担,也减少了医保基金的支出,极大地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下来,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会同市直各有关部门,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供应和采购行为的监管,及时与药品供货企业进行结算和回款,用心落实好中央这项惠及民生的重大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