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景德镇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审改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陶永昌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意见、市人大环资委审查意见,结合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现状和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逐条逐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增强了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合理性和逻辑性。
陶永昌指出,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健康生活的基本要素。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确保全市人民喝上干净水、安全水、优质水,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有力举措,也是助推我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生态优势的客观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专业知识的学习,为之后的审议修改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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