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记者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率先达到二级标准。
据了解,截至10月27日,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28μg/m3,较上年同比下降了1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51μg/m3,较上年同比下降了10.5%;优良天数比例达94.2%。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优良天数比例列全省第一,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列全省第二。
目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但现在已进入秋冬季,我市空气质量要继续保持全省的领先地位,仍有较大的压力。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强化督查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将进一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效,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各项大气重点任务落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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