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追缴历史欠租扶持企业发展“两不误”
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高新区在全区开展了国有资产资源专项清查活动,要求对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9项内容进行清查。
对此,由高新区和市国控集团共同出资重组的景德镇合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公司)也开展了专项清查,着力解决部分物业资产在公司接手以来即存在的历史欠租问题。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同时兼顾企业商户的困境等问题,该公司并未简单粗暴地追缴欠租或驱赶企业商户,而是通盘考虑、结合实际、因户施策,积极在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和依法支持企业商户发展中寻求平衡点,最终较为稳妥地处理好这些问题。
强化领导 形成长效管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高新区对全区扫黑除恶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并对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作出专题部署。
该区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等为副组长的国有资产资源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园区土地清查组、已征土地清查组、执纪监督组4个工作小组。
在专项清查动员大会上,该区领导要求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清查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和突破性举措,全力抓好落实。同时,对该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分别作出要求,强调要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抓好宣传工作,强化纪律保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统筹兼顾 破解追缴难题
在高新区的动员部署下,合盛公司也专门成立了国有集体资产资源清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责任压紧压实,工作开展有效。
“我们以开展专项清查活动为契机,全面清查公司资产,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该公司副总经理盛梓鸿告诉记者。公司一方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方位摸清国有资产状况,做到“账实、账证、账账”相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房屋租金管理制度和租金管理台账,逐步完善各类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加强资产巡查工作,以防止出现乱搭乱建、乱倒渣土等破坏资产的情况,确保资产安全。
经过清查,该公司认真梳理了相关物业部分资产欠租的历史原因和实际情况。同时,以清查活动为契机,加强市场调研,发现部分物业租金已稍滞后于当地市场发展水平。然而,无论是追缴历史欠租,还是适当提高租金水平,都并非能一蹴而就。一方面,部分欠租的企业和商户经营不善,一旦强行追缴,可能导致企业更加窘困,企业员工面临失业的危险;另一方面,提高租金标准尽管合情合理,但商户未必能马上接受。
为此,该公司有关人员一面和欠租企业、商户摆道理、讲政策,一面易位思考,结合企业和商户的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收缴工作的同时,积极为企业、商户争取政策扶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通过细致的工作和多次催缴,截至目前,已完成了52.47万元的历史欠租追缴工作。
恰如该公司当初预料,提高租金标准的工作在起初也遭遇了一定困难:某路段的6名承租户起初抱团抵触,并大吐苦水。“面对承租户的不情愿不配合,强制收回商铺虽合理合法,却并不合乎实际,毕竟承租户不仅耗资对商铺进行了装修,更靠着商铺来养活一家人。从公司角度看,强制收回的店面也要重新装修并重新对外招租,经过多重考虑以及经济和时间成本的核算,公司一致认为,要继续攻坚克难并积极妥善地完成原租户的新约签订工作。所以,我们唯有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发展。”盛梓鸿告诉记者,为了做通承租户的思想工作,他们先后到商铺现场十余次,结合承租户提出的实际情况进行酌情考虑,最终在维护国有资产利益和依法扶持商户中找到了平衡点。通过仔细论证,从商铺所处地理位置、经营项目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对各商铺进行差异化收租,最终成功与承租户们完成了新约签订。
“如今,对这6家商铺已成功大幅上调租金标准,总体涨幅达61.4%,实现了国有资产的有效增值,同时也促进了我们同商户的情感交流。”盛梓鸿告诉记者。能稳定和谐地将这件事办好,证明公司易位思考的方法有用,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
盘活土地 提高利用效率
在清查追缴历史欠租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高新区借助专项清查工作的东风,将工作进行延伸,于今年6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高新区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而达到盘活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着力化解影响园区经济发展的土地供需矛盾、有效促进优质项目尽快落地的目标。
《通知》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作出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并希望通过开展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专项清理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行为,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盘活园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确保全区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收回一批、促进建设一批、达产达标一批”,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健全、完善项目审批和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建立闲置低效土地清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高新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和资源保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