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例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三次酒驾
市首例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三次酒驾
瓷都信息港讯(施交警)“厉害了我的交警蜀黍!”就在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查获自有记载以来,全市首例“三次”酒驾案例。车主王某二次酒驾被查获还没处理,就又因涉嫌无证醉驾被交警给逮个正着,目前这位“胆大妄为,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将面临刑事拘留和终身禁驾的严厉处罚。
为持续推进我市“双创双修”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保持“史上”最严交通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6月17日中午交警二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岚山大桥周边开展查处机动车酒驾、醉驾,涉酒、涉毒驾驶和“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的综合整治行动。
行动当日13时许,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行驶至交警设卡盘查点时,突然刹车减速,准备掉头逃窜。见此情形,执勤交警按照应急预案,立即封闭所有机动车道,通过设置路障和使用喊话器告诉劝诫的方式将该车成功逼停。经现场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王某酒精检查含量竟然达到了96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抽血化验的结果,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更是高达1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更令人震惊的是,民警将其带至办案大厅经进一步核实发现,通过查询得知王某:
2017年10月第一次酒驾被交警一大队太白园中队查处。
2019年1月第二次酒驾同样被交警一大队太白园中队查处。
这位胆大包天的豪车司机竟已是两年内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我还记得上两次酒驾办案的民警姓汪呢……”王某在接受民警调查询问时,讲起了自己被查酒驾经历。“民警姓名你都记得,怎么偏偏就忘了喝酒不能开车呢?”面对民警的质问,王某只能在铁窗内“三省吾身”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当场将其车辆暂扣,驾驶员王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及酒驾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瓷都交警在此郑重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记录其违法行为,即使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们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