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报道:3月8日下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等一行人,在景德镇市检察院、浮梁县委负责人陪同下来到浮梁县检察院就如何做好“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开展调研。
听取了浮梁县检察院负责人汇报,张国轩对该院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一一求证,并给予四点肯定。一是浮梁县检察院运用县乡村组四级网络平台,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经验值得推广;二是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思路好,但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建立六项机制好,要进一步细化,做到具有可操作性;四是与县法院、司法局建立的联动息诉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值得借鉴。
同时,张国轩对浮梁县检察院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要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实现每办理的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二是要继续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个方面的机制,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四是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