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城市文明则城市美。文明是一座城市的骄傲、一种荣光,殊荣属于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城市文明离不开个人文明、依托于个人文明。文明创建成绩斐然让人欣喜的同时,也让人们对城市文明的向往多增了几分。随着“创文”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作为城市的主人,既是城市文明的受益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文明对整个城市、对每个市民自身的重要意义,不断强化自律与他律,共同努力,让文明与你我同行。
在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政府要继续发挥宣传教育这个强大思想武器的作用,并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文明城市建设的根本在于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让文明城市从抽象的概念转化为一项项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的民生工程,落实为一件件感动人心、温暖人心的惠民实事,使市民切实享受到创文所带来的文明成果,并发自内心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必须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将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常态化。首先,开展 “好人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感动景德镇年度人物”活动、组织道德模范深入城乡基层单位巡回宣讲,以及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及时发现和宣传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人人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其次,挖掘利用各种丰富道德教育资源,利用纪念馆、烈士陵园、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阵地,增强市民对祖国、对景德镇、对自然、对生活的热爱。政府可以深入挖掘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运用传统节日资源弘扬传统美德和民族优秀文化。最后,开展 “文明新风尚”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和途径,开展好 “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关爱外来工、好人建设、读书求知、运动健身、遵守秩序、无偿献血、言行文明、善用法律”等活动,多侧面、多角度地开展文明新风尚宣传,让文明新风吹遍城市的各个角落。
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牵动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也是城市文明得以传承和提升的重要保证。必须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环境,构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机制,使青少年成为文明的传承者和弘扬者。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就是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文明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个耳濡目染、逐步形成的过程,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因而,我们要身体力行,文明言行,做文明创建的忠实“践行者”和标兵,播种文明,宣传文明意识,劝阻、监督不文明的行为,营造“全城创卫,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社会处处盛开文明之花。(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