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景德镇市委关于印发 《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条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条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条举措落实落细,见到实效。
中共景德镇市委
2019年4月18日
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条举措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年”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五严五改”十条举措。
1.严控文件数量。2019年以市委、市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总量减少20%以上。根据文件内容界定发文范围,全市普发性公文减少30%以上。除有明确规定外,贯彻上级文件一般不再层层制定实施细则或落实意见,可提出务实管用的具体举措。转发类文件逐步清零。
2.严控文件质量。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压缩文件篇幅,除中长期规划等文件外,市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8页。按要求上报市委的汇报材料,篇幅控制在6页以内。公文质量体现“四个不”:不简单复述上级文件内容,不照搬照抄,不上下一般粗,不发无实质内容的文件。
3.严控会议数量。2019年市级会议总量减少30%以上。由同一部门承办的专业性会议,合并召开或套开。能以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名义召开。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市级会议已开到乡镇(街道)的,县区不再层层开会。
4.严控会议规格。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一律由市委办公室统筹。除市委全会、市“两会”等重要会议外,根据会议内容合理确定参会对象,一般不超过100人,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作主题报告或讲话。除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委托外,其他市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部门以外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5.严控会议时长。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多到现场调度,解决实际问题。合并召开或套开的会议,一般由分管领导用“千字文”把上级主要精神说明白,用“千字文”把具体工作任务讲清楚;全市性的重要会议,主要领导讲话控制在90分钟以内;其他一般性工作会议,主要领导讲话控制在60分钟以内。主持人总结讲话控制在10分钟以内。以议事协调机构或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时间控制在60分钟左右。除法定会议外,会期不超过半天。会议一般不安排交流发言,确需安排的,每人控制在8分钟以内。
6.改进调研方式。倡导“四不两直”调研,不发通知、不定线路、不打招呼、不开汇报会,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多摸实情、多出实招。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一般按工作对口的原则陪同。市委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一般情况下市直部门、县(市、区)、乡镇的陪同人员分别不超过4人、2人、2人,其他市级领导同志从严掌握。市四套班子办公室加强统筹,坚决杜绝同时、扎堆、轮番式调研。
7.改进督查检查。市委办公室加强对市级督查检查的统筹,严格落实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确保2019年全市督查检查事项减少50%以上。市直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最多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做到“四不得”:不得简单以台账资料评判工作成效;不得随意要求基层报材料,事事留痕;不得以场景式拍照、截图代替工作落实;不得简单一督了之,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8.改进考核评价。优化完善考评机制,把抓落实、见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根本标准。除综治、环保、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国家明确规定的事项外,不得设立“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动辄层层签订“责任状”,变相向基层推责。一般开展集中式、综合性考评,未经批准,市直部门不得自行设置考核项目,不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擅自开展考核。党政机关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不得将关注公众号、网络投票等作为评定依据。
9.改进问责追责。问责追责先要明责,防止“一有错就问责、一问责就动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杜绝问责泛化、简单化。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避免一谈了之、一函了之,体现人文关怀,及时予以了结,减轻干部心理负担,保护干部做事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被问责干部跟踪回访制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的干部予以澄清正名。弘扬做事是最好的作风,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具体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做事者撑腰。
10.改进工作方法。用创新的办法、监督的力量、科技的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身体力行,千方百计出实招、创新招,破除部署工作就开会、推动工作靠发文的路径依赖。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开展电视问政,畅通举报渠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公文、电子会务技术的运用,做到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
为基层减负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市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推进落实。相关部门对标对表,落实中央、省委文件明确的职责要求。市纪委市监委开展针对性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为基层减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