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余辉)4月22日,在乐平市城区东风南路嘉百惠超市门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当场弃车逃离12小时后,到乐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受处理时,仍被查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的酒后驾车行为。
当日20时许,该大队城区二中队接到110转警,在城区东风南路的嘉百惠超市门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人骑自行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伤情较重。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驾车赶往事发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自行车和一辆牌号为赣HZxxx的黑色小轿车停在现场,伤者已被急救车送往医院,小轿车驾驶人不见踪迹。在向路边围观群众询问中,民警了解到该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在事发后从车上下来后便离开了。这一行为引起了办案民警的高度警觉。
为尽快查获该起事故的肇事司机,办案民警根据车牌号很快找到了车辆所有人张某谷的联系号码以及住址,通过电话联系,确认其系此次事故的肇事者,但民警未能将其劝至城区二中队自觉接受处理,并且当晚该中队还组织人员前往肇事者家中,也未将其查获。迫于压力,直到次日上午8时许,张某谷来到城区二中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立即对其用酒精测试仪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其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63mg/100ml,血液酒精含量仍达到酒后驾车的范围。通过询问,张某谷对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和酒后驾车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张某谷交代,其当天晚上和朋友在嘉百惠超市旁边的一饭店吃饭中喝了酒,吃完饭后八点钟左右,便从人行道上开车下来,与一位妇女正常行驶的自行车发生刮碰,造成骑自行车的妇女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办案民警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张某谷同意接受酒驾的处罚和赔偿伤者的所有医疗费用。为此,办案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驾驶1 记满12分的处罚。
在此,公安交管部门呼吁,驾驶机动车前一定不要饮酒。对于酒精不适的人群更要注意饮酒后驾车的间隔时间,在体内酒精没有充分化解的情况下继续开车的也属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