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吴奇 宁利 记者 甘牧)近日,我市采取多种举措,全面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了相关通知,制定了相关预案,要求全市各级政府、有林单位部门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再次召开专门安排部署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全力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
此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还发布禁火令,规定禁火时间为4月1日至8日,禁火范围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的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严禁农事活动时炼山、烧田基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烧烤;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对违反规定野外用火的人员,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凡违反防火禁火令的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治安拘留;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