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国共产党景德镇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要求,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瓷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学习,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锻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掌握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法律,并加强执纪办案业务能力提升,练好“看家本领”。“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上要学懂弄通做实,在业务上要熟练创新,在要求上要更加严格,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科学谋划,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蓝图,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纪委监委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要立足于实际,通盘考虑,整体科学谋划,精心设计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路线图”,明确“施工图”和“进度表”,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从程序上、职责上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短期、中期、长期计划方案,扎实有序高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夯实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在岗不出力、履职不尽责的现象,也有“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这些都说明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故此,有必要夯实责任,失责必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以严肃问责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共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加强巡察,抓严抓实监督检查,发挥巡察利剑威慑作用。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巡察,每次巡察前加强准备,巡察中加强督导,边巡察边整改,直击党员干部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在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要分别对各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脱贫帮扶挂点村和党建工作挂点社区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抽查检查、发放问卷、普遍谈话、核查资料等方式,排查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并及时反馈至各被巡察单位,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性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创新举措,改进纪检监察方式方法,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各级纪委监委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纪法规监督执纪,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创新纪检监察方式方法,务实高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纪检监察效能。(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