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徐景芳 记者 付裕 )为确保我市交通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切实推进电动车管理规定顺利实行,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3日,市交警二大队石岭中队联合工商部门,深入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从源头抓起,将安全隐患掐灭于萌芽中。
行动当天,该中队民警走进瓷都大道立马电动车销售店、绿源电动车销售店、爱玛电动车销售店等8个电动车销售点,发放国家市场监督局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并现场进行教育、解读让卖家明白理解《规定》,同时还对电动车商铺提出了以下要求:从现在起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同时,要宣传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作为商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非法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电动车晴雨伞。
民警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广大消费者如何预防电动车事故,以及文明行车的注意事项,提倡广大市民购买合格、安全的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好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闯红灯、违法带人、走机动车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活动在多家店铺的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警方提示:2019年4月15日以后,商家凡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出售超标电动车将被处以5至20万元的处罚。(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