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召开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虽然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以推行三级“河长制”为核心,强化水环境治理责任落实。
以水质改善为主要目标导向,加大“河长制”考核办法的考核力度,全面实施“河长”保证金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开展考核,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探索“河长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长制”与片长制、“河长制”与企业主体治理责任、“河长制”与公众广泛参与的有机联系,良性互动。设置年度满意度测评,由群众对各级“河长”在年度内整治水污染等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满意度测评结果对外公布。
二、理顺现有涉水部门“政出多门”的行政管理关系。
比如,进一步理顺污水管网建设、城乡保洁等管理机制,减少扯皮推诿现象,建立权责清晰、高效统一的管理运行机制。同时,“河长”工作的开展需要河道上下游多部门共同配合,需要部门与区域间的相互协作,所设计实施的激励制度必须既激励各村镇(街道)开展治水成果竞争,又鼓励他们共同互动、协调配合。因此,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例如在奖金等激励上实行片区治理成果联动评价机制,设定一个整体流域治理目标,以此为参照确定奖惩条件。
三、加大对水流域污染源的排查力度。
按照“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进一步对污染水体的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摸底排查。提高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率、管网建成率。在全面推行“一河一策”治水模式基础上,整合全市力量,对涉及全市重要饮水影响和实施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监测的河道,实施水环境治理时间任务同步推进的倒逼制度,分解治污减排工作任务,进行集中治污、活水、绿化综合整治,集中用最短的时间使跨行政重点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四、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方面加大力度。
作为庞大的社会生态系统工程,综合治水显然不可能单靠行政手段来加以推进,相关部门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水环境治理的浓厚氛围,因势利导,充分动员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力量参与到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来。在社会监督方面,可发动全民群众参与治水活动,并在媒体上对各级“河长”上一年度的河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作者单位:市老科协水务专委会)(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