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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通知]关于景德镇市2018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03  作者:瓷都信息港  浏览次数:12977

--2019年1月22日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艳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紧围绕市委“三个五”战略行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理财思路,协调收支管理,强化资金监管,统筹推进改革,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重点支出需要,全市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运行良好。

(一)加强征管,壮大税源提质量

一是强化收入调度。进一步健全了每月收入调度例会制度,全市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每月集中分析收入形势,明确月度计划,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征管措施,形成了征管工作合力,确保了财税收入调度规范、有序。二是创新征管方式。进一步发挥了综合治税和国税地税综合办税服务厅平台作用,推进国地税深度融合,加大依法治税力度,确保了应收尽收,综合治税平台通过查遗补漏、堵塞漏洞,共查找税源1.8亿元。三是严格实施新财税政策。通过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新政策,真正建立起了市与区之间“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机制,财税收入得到持续增长。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2.5亿元,同比增长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3.6%。财税质量进一步提升,税收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同比增长9.9%。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达到75.5%,比2017年提高1.6个百分点。

(二)保障重点,统筹财力保和谐

始终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保障重点,真正做到有保有压。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亿元,同比增长6.2%。一是民生支出保障持续加强。在民生领域全面发力,切实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教育、科技、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共计159.4亿元,比2017年增加14.2亿元,同比增长9.8%。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8.1%,比2017年提高2.5个百分点。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共计1.38亿元,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财政支持。安排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层组织运转等资金1649万元,有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需要,努力缩小区域间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差距。继续安排好“财政惠农信贷通”和“财园信贷通”市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截至2018年末“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规模达到3.9亿元、“财园信贷通”贷款余额达12.2亿元,努力缓解涉农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全市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保障持续加强。拨付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资金3.9亿元、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专项资金2.16亿元、寿安垃圾焚烧厂运行补助资金1305万元、园林绿化市场化专项资金3350万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资金1742万元,推动打造更好、更美、更优的城市环境。拨付昌河汽车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08亿元,帮助汽车产业积累发展新动能。统筹安排省运会相关资金5.3亿元,为圆满完成精彩省运会的承办任务提供资金保障。继续安排瓷博会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全力支持2018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的胜利举办。累计投入高新区航空小镇项目建设资金15.2亿元,大力促进“产城融合”创新发展;安排航班补贴专项资金5242万元,年内成功开通“天津—景德镇—海口”新航线。市级安排陶瓷产业、文化旅游、工业发展转型、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共计5560万元,为全市“3+1+X”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三是乡村振兴发展保障持续加强。统筹整合市级涉农专项资金1900万元,用于推动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四大行动,促进菜、果、茶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拨付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7147万元,扎实稳妥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促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年初以来,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稳健、效果良好,充分调动了市、区两级政府大力涵养财源、着力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源动力”。2018年珠山区财政总收入21.1亿元,同比增长34.4%,总收入规模在全省100个建制县中的排名由第63名上升至第47名,前移16个名次;昌江区财政总收入17.8亿元,同比增长48.3%,总收入规模在全省100个建制县中的排名由第76名上升至第62名,前移14个名次。二是加快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政府资产负债“家底”和政府运行成本,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改革试点工作。共有800多家预算单位,3000余人全程参与了这次改革。经过缜密安排、规范操作,历时四个月,“出炉”了景德镇市历史上首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三是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无纸化”,建立起更加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运行管理模式,2018年9月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全口径、标准化的电子化流程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在先后完成了业务流程梳理、基础信息收集、支付系统完善、电子印章烧制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2019年1月1日新的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实现了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在网上即可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负降费政策。2018年全市共减少各类涉企收费3000万元,并建立起收费项目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管理,多措并举增绩效

一是注重加强债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按照“控增量、降存量”的原则,着力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将我市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债务余额控制在省下达的限额范围内,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注重强化财政绩效管理。采取“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工作考核”四个到位的绩效管理模式,层层推进、环环相扣,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依托财政监督职能,持续开展会计信息、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监督检查,开展全市乡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整改金额达到1890余万元,依法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政全方位监管能力。三是注重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盘活存量、化零为整,2018年市级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8亿元,其中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58万元。积极清理各类财政暂付款项,收回原物资局借款资金等约1.7亿元。完成国库代理银行财政专户资金存管合同的签订,专户存款年利率由以前的0.3%提高至1.38%,增长3.6倍,全年增加利息收入约1500万元。核减市直部门采购项目预算146万元,节约率达11.7%。四是注重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举办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等多场专题培训,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干部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为更好地适应未来财政工作发展提供知识储备。

2018年市级总预算具体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324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7.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8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3.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574467万元,比上年增长5.3%;非税收入324087万元,比上年增长0.9%。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4048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90%左右。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32万元,国防支出204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657万元,教育支出30089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666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0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9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7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6267万元,农林水支出1485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10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8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21万元,金融支出8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3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06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04万元,其他支出637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52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5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258976万元,同比增长54.2%。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64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24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4721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2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94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73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3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66527万元,同比增长79.9%。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5400万元,农林水支出5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1万元,其他支出678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6320万元,支出65974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90694万元,支出40424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28万元,支出162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968万元,支出6773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2265万元,支出7341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5868万元,支出7983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027万元,支出1195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33万元,支出349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637万元,支出283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454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1.4%。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454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1.4%。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135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6054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我市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总额为76109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4949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6107万元。

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我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总额9834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8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总计410323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56157万元,新增债券154166万元(含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90813万元)。置换债券已全部用于置换截止2014年底债务甄别确认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资金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项目建设。

经省财政厅核定,2018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9679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7402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93913万元。

2018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完成财政总收入195561万元,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61.2%,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后,市级税源户按行政区域确定税收归属,在属地缴库并计入区级财政总收入,不确认为市级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54.8%,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46.4%,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规定,市级参与分享市区各区级税收,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多。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税收收入168527万元,非税收入168055万元。

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1741万元,完成预算的85.8%,支出完成数比上年增长9.4%。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789万元,国防支出169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162万元,教育支出661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0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5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8430万元,农林水支出1988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28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3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7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3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08万元,其他支出67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15914万元,同比增长52.9%,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增长较多。主要项目执行情况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652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6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9304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90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837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14834万元,同比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支出增长较多。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01124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338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6189万元,支出28255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8643万元,支出2026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116万元,支出2664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154万元,支出3830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4832万元,支出1029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72万元,支出263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372万元,支出199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714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4.1%。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714万元,执行数比预算数增加64.1%。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11356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5314万元。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金额为28621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664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19720万元。

2018年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金额2931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8年省财政转贷市级地方政府债券总计257231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01455万元,新增债券55776万元(含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32642万元)。置换债券已全部用于置换截止2014年底债务甄别确认的201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债务本金。新增债券中32642万元用于凤凰山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13134万元用于浯溪口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设,10000万元用于瓷都大道西段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已于2018年7月30日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省财政厅核定,2018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3330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623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70633万元。

以上为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2018年执行数,在年度决算编成后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的完成和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部分企业抵御外部市场风险能力不足,经营存在困难,全市财政收入较快增长的动能还不够强劲、财政刚性支出增长的态势仍将持续,收支矛盾突出。地方政府还本付息压力仍然较大。财政资金结转结余和暂付款项仍需加大清理力度,支出进度和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以及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等,都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更加重视、努力完善。

二、201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以“双创双修”为主线,以创建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抓手,以“十大工程”为重点,全力实施“三个五”战略行动,打好三大攻坚战,保持收支协调平衡,加强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创新、创造、精明、精准、公正、廉政“六个财政”建设,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努力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我们编制了2019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19年市级总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140亿元左右,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5.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4亿元左右,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4.5%左右。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其他各项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上解支出等,预算财力约为200亿元。2019年全市财政支出计划安排200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3963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41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7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7968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1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48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26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20万元。

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1426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10155万元,其他支出400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万元。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实现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779514万元,支出安排72445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56589万元,支出44623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599万元,支出18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285万元,支出774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5855万元,支出7755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4614万元,支出8559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160万元,支出131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457万元,支出317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955万元,支出3127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301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执行数下降33.3%;其中:利润收入12301万元,2019年股利、股息收入要待参股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上交国有股利、股息确定。

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2301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786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3690万元。2019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是市代编预算,待各级人代会批准同级预算并逐级上报后,再汇编2019年市级总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此外,2019年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197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40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575万元。此债务限额待省政府发行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后,再专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2019年市级预算

市级预算编制的总体原则是:统筹平衡、突出重点、留有余地。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市级财政总收入预期目标20.6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5.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5.2亿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长4.5%左右。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76000万元,其中:增值税51500万元,企业所得税17000万元,个人所得税8500万元,资源税34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0500万元,房产税6800万元,印花税330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460万元,土地增值税14300万元,车船税1700万元,契税50000万元,环保税2600万元;非税收入1757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64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500万元,罚没收入23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8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800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提前下达补助、税收返还、结算补助、上年结转等,减去提前下达下级补助、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2019年市级预算财力约为79亿元。据此,2019年市级支出预算安排7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213万元,国防支出115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4894万元,教育支出7933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73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3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755万元,农林水支出3006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34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6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55万元,金融支出1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4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2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95万元,预备费6000万元,其他支出2363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197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61688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98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78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656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19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500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26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约为439267万元。

2019年市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3926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37200万元,其他支出2067万元。2019年市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306182万元,支出安排30309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1504万元,支出2213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111万元,支出271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9997万元,支出388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814万元,支出1129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74万元,支出207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82万元,支出2297万元。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1557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执行数下降34.8%;其中:利润收入11557万元,2019年股利、股息收入要待参股企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上交国有股利、股息确定。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1557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44万元;用于向国有企业注入国有资本金的支出7867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万元;转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调出资金)2946万元。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公安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查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草案。

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的主要情况是:1、收入预算4369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854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00.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847.7万元。2、支出预算43692.9万元。按支出项目情况是:基本支出327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03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6.2万元,资本性支出1424.2万元;项目支出10909.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72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4.3万元。

以上是市公安局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具体情况由重点审查部门向会议报告。

三、全面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有力深化财政各项改革,努力推动我市财政经济稳定发展,全面完成2019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用足用好国家宏观财税政策。深入分析、准确把握中央宏观经济政策,进一步用足用好政策,在把握政策中抢抓发展机遇。认真研究中央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等政策精神,严格落实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以创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支持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狠抓对上政策和资金争取,把握好上级政策调整最新动向,将上级政策与我市实际有机结合,谋深谋准谋细项目,提高上级转移支付份额,持续壮大地方可用财力,把政策变成看得见、用得上的发展动力。

(二)全面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持续加大“3+1+X”产业、“双创双修”和“十大工程”的财政投入力度,全面促进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创建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推动手工制瓷行业增值税政策落地,全力促进陶瓷产业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积极培植优质税源。全面落实各项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2019年市本级新增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100万元。实施精准扶持,促进人才培养和发展,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深入落实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兑现积极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稳增长举措,降低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大力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等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设立支持科技型工业企业发展专项基金600万元。

(三)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创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覆盖面,争取各方支持、理解和配合,将绩效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同级人大,并向社会公开。加快创新财政管理模式。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完善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预决算公开质量考核。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完善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加强市级财政国库业务电子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深入实施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一体化管理改革,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财政票据监管和非税收入收缴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努力控制隐性债务增长,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密切关注来自财政外部的风险,特别是平台公司、金融等领域的风险隐患,对各类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制定预案,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积极主动推动国有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切实降低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四)统筹保障各项事业发展。优化财政支出方向和支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在保民生、保重点的同时,多做打基础、利长远、建机制、求实效、可持续的事情。重点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力提升民生改善水平。继续聚焦聚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全力以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继续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面保障2019年度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需求,确保完成全年民生工程建设任务。探索推进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形成多方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监督意见和建议,鼓足干劲、积极作为,努力完成全年各项预算任务,为打造与世界对话的国际瓷都做出财政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报告中有关名词释义和说明

一、财政

财政是指国家为维持其存在和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财政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是国家政权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经济决定财政,经济运行形态不同决定了财政运行模式的差异。

二、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政府收支活动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身份参与社会分配,并将收入用于政府公共活动支出,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本质。

三、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是国家以社会和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分配,通过以强制性为主要特征的手段,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表现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度)为国家占有和支配一定量的货币资金。

四、政府预算体系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保障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七、财政总收入

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明确的口径,财政总收入包括当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国内消费税、增值税中央和省级分享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和省级分享收入。但不包括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未纳入中央与地方分享范围的国有银行、石油、石化、邮政企业所得税以及缴入中央金库的非税收入。

八、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取得的除税收、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资金。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

十、债务收入

债务收入是指中央政府为实现公共财政职能、平衡财政收支、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方式,是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务收入具有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和广泛性等特点,包括国内债务收入和国外债务收入。

十一、返还性收入

返还性收入是指是我国在进行财政体制改革后,为确保地方既得利益,按照有关办法测算,上级财政返还给下级财政的收入。是我国特有的转移支付形式,体现了我国增量式改革特色。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营改增”税收返还等。

十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补助收入。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不同级政府间财政收支的纵向平衡或同一级政府间的横向平衡。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均衡地区之间的财力差距,不指定资金具体用途,由接受转移支付的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十三、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收入,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财政支出是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政府对集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是指政府用筹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六、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十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对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的管理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十八、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支出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滚存结余是指当年结余加上历年结余的总和。

《景德镇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对财政结转结余主要规定如下:1、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并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未满两年的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2、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3、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未申请拨付的,年终全部收回市财政;在预算年度内已申请拨付但由于项目尚未完成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结转的,视同结余资金收回市财政。收回资金的项目需要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的,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项目已实施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使用。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确认的结余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应在30日内上缴市财政,同时将银行账户撤销;项目连续实施的,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上缴市财政,收回资金的项目需继续实施的,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重新申请安排。

十九、预算平衡

预算平衡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总量上平衡、收支结构合理以及分配比例协调。预算平衡主要强调财政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对比关系,《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十、财政赤字

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所以称为财政赤字。

二十一、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2018年9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二十二、积极财政政策

积极财政政策即理论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

二十三、“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招待费用。

二十四、营改增

全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通过“营改增”改革,初步统计全市2016—2018年为企业减轻税负23亿元。

二十五、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又称连续预算或永续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年度脱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延伸补充预算,逐期向后滚动,使预算期始终保持为一个固定期间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其优势在于能保持预算的完整性、继续性,从动态预算中提高政府财政运行的前瞻性,保持对未来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作周详的考虑和全盘规划,保证政府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二十六、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二十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十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九、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债务收支纳入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

三十、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

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是国家为了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累积风险而指定的预警机制。主要通过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对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债务风险防控程度进行评估。

三十一、债务限额管理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而制定的债务管理方法。主要途径为:1、合理确定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2、逐级下达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严格按照限额举借地方政府债务;4、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三十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新的形势下,现行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清晰、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和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三十三、民生支出

参照财政部有关统计办法,将 14 个大类及其所有款项级科目列为民生领域支出统计范围,主要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

三十四、财园信贷通

财园信贷通是指省市两级财政按 1∶1 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放大 8倍,向当地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息(年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 30%)、一年期以内、1000 万元以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企业通过当地“财园信贷通”协调领导小组推荐、合作银行审核,获得贷款。

三十五、财政惠农信贷通

财政惠农信贷通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互惠共赢”的原则,省、市、县三级财政按 2∶1∶2的比例筹集财政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约定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 8倍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休闲农业等经营主体发放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

三十六、市区财税体制改革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税收征管属地化管理,充分调动市、区两级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建立市、区财源共生、利益共赢、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收入增长机制和财力分配体制,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经认真研究、反复酝酿,我市制定出台了《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景德镇市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市区财税体制改革涉及的地域范围为珠山区、昌江区、市高新区和市陶瓷工业园区。主要内容是:自2018年1月1日起,除中央和省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分享收入外,其他税收收入(含教育费附加收入)在市与区之间划分为市级固定收入、区级固定收入、市与区共享收入。市级固定收入是契税、环境保护税地方所得部分、市级单列企事业缴纳和代征代缴的所有税收地方所得部分以及市区范围内发生的门临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区级固定收入是耕地占用税。市与区共享收入是除市级单列企事业单位及门临税收外,其他单位缴纳和代征代缴的增值税地方部分、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市与区分享比例为50%和50%。同时,以 2016 年为基期年,核定市返还和各区上缴基数,各区上划市级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区,确保市区两级既有财力不变。因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市级获得的收入增量部分经统筹后,主要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加大对困难辖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民生领域的保障水平。

按照财政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统计口径,实施市区财税体制改革后,绝大部分市级税源户按行政区域确定税收归属,在属地缴库并计入区级财政总收入。税收入库时,市级按比例分享并计入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因此自2018年起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于市级财政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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