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我市秉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经过社会各界的齐心协力,今年春节期间,禁燃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大幅减少,城区禁燃新风基本形成。且与往年相比,城区空气质量有了较大改善,禁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保证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并及时召开禁燃放工作调度会,就推进禁燃放所涉及的宣传、禁售、管理、查处等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禁燃放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形成层层落实、各司其职、配合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市禁燃办公室印发了《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办法》和《春节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提供保障。
春节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和成员单位主动担当,协同合作,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深入推进禁燃工作。共出动禁燃执勤人员3100余人次,公安和城管全员出动,对重点地域实行24小时值守巡逻,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劝阻。同时,各部门和成员单位加强了宣传,通过传统的标语、传单结合电视、微信、文艺表演、锣鼓队、广播、禁燃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在城区内营造一个良好的禁燃氛围。尤其是围绕“三个重点”,即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节点做到反复告知、反复宣传,达到人人知晓、深入人心的效果。
按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处罚依据》,我市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采用“公安+城管+N”联合执法模式,依靠“天网”技术支持,调取街头街尾监控探头,重拳出击,严打典型。2月4日(大年三十)、2月5日(正月初一)共查处两起违法违规禁燃放行为,并通过报纸、微信、网络及时进行大力宣传,以案说法、以案育人。
据了解,2月4日(大年三十)当天,全市PM2.5均值为29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72.6%,PM10均值为44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70.9%,是全省数据最低的地市,也是降幅最大的地市,同时也是全省唯一一个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城市。春节假期七天的PM2.5均值为21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59.6%;PM10均值为29ug/m3,较去年同期下降57.4%,达到了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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