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助推精神脱贫和乡村振兴战略,近日某地对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婚丧喜庆操办标准:贫困户3桌、非贫困户9桌。超范围和标准操办,铺张浪费,情节严重的,对贫困户处以500元、非贫困户处以1000元违约金;人情攀比、超标准随礼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对贫困户处以200元、非贫困户处以500元违约金。(12月7日,荆楚网)
事实上政府出台的政策和方案的目的是为了以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明确的执行标准,为群众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让公众的权利得到有效的维护。这也就是所谓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立规矩是为了让群众的利益得到维护,为了有一个可以衡量的标准。然而,十堰市竹山县特制定《竹山县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促进精神脱贫实施方案(试行)》,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两套标准,将群众分成了三六九等割离开,违背了公平与公正的原则,不仅让当地群众不满,也引起公众一致吐槽。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同时指出“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本来,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杜绝婚丧喜宴等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面子工程”,减少群众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让纯正的民风和中华民族传统习俗良性传承,进一步助推乡村精神文明的振兴,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助力护航是无可非议的。然而,这种缺乏调研的政策是脱离群众,违背了群众意愿的政策,不但不能促进文明进步,更是与初衷南辕北辙,最终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也分离了党群干群关系。
千百年来群众对民俗,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情感依赖,用强制的措施去剥离群众的需求和意愿本来就伤害了群众的感情。而在此基础上,还要生生的将群众分成三六九等,对于贫困户而言家有喜事也想邀亲朋好友相聚,然而请客标准一出无疑就是向邻居、亲朋说:“我是贫困户,我穷”!办一场宴席就是自我打脸,而且就连贫苦户收礼都要限制比一般群众低,这是让贫困户连面子里子都要丢进?
这样的政策制度难道不是权利的任性。一帮政府官员坐在办公室里拍拍脑袋就想出来的政策能够走多远暂且不论,但其伤害群众的威力绝对是巨大的。对于贫困户他们可能只是因病、因劳动力等不足而致贫,就算这些人也不够勤劳或者致富意识也不够强,但并不代表他们就没有做人的尊严,并不代表他们不需要“面子”和应有的尊重。这种完全无视群众尊严的政策,犹如道貌盎然的伪君子,嘴里说着为民,实地却是作为担当不够的表现。
要将群众放在心里,就应该多到群众中去走一走,去听听群众的想法,听听群众的心声,多想一些办法帮助群众走出贫困,用实实在在的作为去赢得群众的认可,用踏踏实实的奋斗激活群众的积极性,用努力拼搏的创业激情去带动百姓。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不是拍脑门子就能实现的,需要的是干部用实干去引领,用行动去带动。不要一厢情愿的“用权”向群众叫板,更不要一意孤行的权利任性,如此引起的不仅仅是群众的不满,还有公众对“权利”任性的质疑。(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