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3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98-8290977
附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2018年11月27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浮梁县建筑设计院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核定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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