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从对基层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基层关爱”,到理直气壮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的“用人导向”;从对“不为者”无位的惩处问责机制到为愿为敢为者容错纠错的激励机制,无疑不体现出党中央对干事者的深情厚爱,对为人民事业奋进者的求贤若渴。这一信号的释放,是众望所归民心向往,是众志成城的热切呼喊,是源源不断的“正能量”释放。
《意见》一出可谓四海八荒皆沸腾,对于干事者无疑是一剂良药,让人不仅仅是激情澎湃,更是卯足干劲;对于不为者则是一针见血让其痛彻心扉,心中充满恐慌。《意见》对于强化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都具有积极和重要意义。《意见》,形已美到巅峰,而行却任重道远。
要让《意见》不只美于形更要胜在行,就需要各地政府将《意见》精神读懂读透,切实制定出与《意见》相一致的考核办法,形成能够具体量化的考核标准,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落实。唯有将《意见》落实到地,才能够真正发挥出其正向激励的作用,才能够让干事者后顾无忧。无论是对《意见》的选择执行,亦或是对《意见》的偏颇理解,都将伤害干部的干事热情,都将成为人民事业前行的“拦路虎”。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党员干部是社会各项事业的“中坚力量”,面对从严治党焕然一新的官场新态和为民族复兴而战的中国梦,我们的党员干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建立健全的容错纠错机制,为干事者护航,不能仅仅是一纸空谈,必须落到实地,才能够激发出干部的“源生动力”和满腔热血。(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