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信息港讯(罗裔 涂文华)为巩固城乡环境大整治的成果,切实全面推进“双创双修”工作,珠山区城管执法局对全区范围内餐饮企业(店)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管理,提升生态环境。
位于浙江路的某餐饮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了油烟排放,且未采取任何净化措施,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珠山区城管执法局经过取证和现场执法,确定情况属实并立案处置,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的同时,该局聘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第三方环保公司对餐饮店排放的油烟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严重超出国家排放标准(2.0mg/m3)。但店主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整改。随后,该局按照执法规范流程,对餐饮店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对违规餐饮店作出了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面对店主仍然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行为,该局依法向珠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珠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对该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一万元人民币并追缴滞纳金的强制执行决定。(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