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新《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自觉地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新《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修订的新《条例》紧密切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依据。
新《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新《条例》总结了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完善制度,明确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
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带头学深学透,做到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并协助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将《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来源:瓷都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