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7 12:57:00 作者:任德志 来源:中国江西网以张氏两兄弟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新余被摧毁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任德志报道:8月26日,记者获悉,一个以张氏两兄弟为首的、新余市首个以公司化模式运作实施的“套路贷”新型恶势力犯罪团伙已于5月被捣毁,6名团伙成员被逮捕。
今年3月份,新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扫黑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新余江西鼎天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鼎天公司)是一家非法诱骗、陷害借款人的高利贷公司,该公司老板张氏两兄弟为追讨债务经常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对借款人进行威胁、恐吓等各种滋扰,社会危害性极大。经过调查,侦查员掌握了该公司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及相关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于5月20日一举将该公司涉案人员全部缉拿归案。
经查,鼎天公司于2014年12月24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租赁及商业服务业,法人龚某龙(智力二级残疾),实际控制人张氏两兄弟。自2016年1月以来,两兄弟先后招纳周某喜、丁某、潘某、胡某平、胡某等人到鼎天公司任职,张氏两兄弟任公司负责人,周某喜负责财务,潘某负责签合同等,丁某、胡某平、胡某等人负责追债。
鼎天公司本不具备经营融资、放贷业务,但从不特定人员低息吸收资金,后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考察费”“保证金”“续借费”“咨询服务费”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及口头约定,单方面制造被害人各种“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同时采取暴力、威胁、非法拘禁、喷油漆等手段肆意抬高被害人的债务,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鼎天公司张氏两兄弟为首,组织严密、人员固定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6年6月,受害人卢某云向鼎天公司借款5万元,每月还款月息6分,在拿到5万元借款时,鼎天公司先扣除了1500元考察费、1000元保证金及部分利息。卢某云在借款期间每月支付鼎天公司3000元利息。2016年12月,鼎天公司将卢某云扣押在公司办公室催其还钱,否则不让其离开。
此外,鼎天公司成员还肆意上涨卢某云借款利息,使卢某云被迫多付了1万余元利息,同时没收了受害者数千元保证金。
据介绍,该案共涉及受害人数十人,涉案金额上百万元,张氏两兄弟等6人已被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