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科字〔2018〕45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科技扶贫“百千万”工程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6〕14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4号)要求和今年6月在吉安市召开的“2018年全省农村科技工作暨科技扶贫座谈会”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江西省科技扶贫“个十百千”工程。推进我市科技扶贫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科技扶贫工作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促成科技精准帮扶结对
要进一步动员组织高校、院所、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龙头企业等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村开展对接,签订帮扶协议,建立稳定的精准帮扶结对关系,及时汇总上报。
二、 全面推进,实现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各县(市、区)科技局要加强管理,督促省市选派的科技特派员进村入户,优先服务贫困地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户,签订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示范推广适用技术成果,发展脱贫产业,促进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有效对接。
三、宣传典型,营造科技扶贫良好社会氛围
市科技局将在市科技局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科技扶贫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认真遴选科技扶贫精准脱贫中成效突出的典型事例和人物,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开展针对性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资源统筹。
各县(市、区)要把深入实施科技扶贫作为支持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要统筹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省市级相关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等资源,予以大力支持。要扎实开展科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建设成果促进科技扶贫举措落实落地。
(二)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县(市、区)于7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18年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工作方案报送到市科技局农社科备案。请于8月10日前将《景德镇市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协议书》(附件1)、《2018年科技精准帮扶结对统计表》(附件2)《2018年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统计表》(附件3)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三)加强年度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科技扶贫工作的做法、成效和经验。请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科 程璐瑶
电话:(0798)2182015
电子邮箱:280019263@qq.com
附件:1.景德镇市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协议书
2.2018年科技精准帮扶结对统计表
3.2018年科技特派员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统计表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