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外地乘坐一辆大巴回家。当车行至一山区路段时,大巴突然撞向公路边的护栏上,所幸司机刹车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只是车上30多名乘客吓得不轻,人人惊出一身冷汗。据司机说,这是由于对面开来的一辆大货车开着远光灯,使其一时看不清路况,他又怕两车相撞,才把车子开偏了。听了司机的话,车上的乘客纷纷开始指责这种“滥用远光灯”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司机都遇到过类似这样的情况:夜间开车途中,遇上两车交汇,可是对面的司机却若无其事地开着强烈的远光灯飞速行驶,致使另一方司机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此时,许多司机往往凭感觉往前开,至于会不会出事故,就要看运气了。
众所周知,夜间开车最忌讳的是两车交汇时对方滥用远光灯。眼下,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司机滥用远光灯现象越来越严重。有的司机开车时,顶着远光灯一路往前跑,压根就不顾他人的感受和安全,往往要等到出了大事故后才后悔莫及。据交警部门统计,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近一半是因为一些司机滥用远光灯造成的。
其实,远光灯的使用是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光灯、近光灯示意。可见,远光灯的使用是很有讲究的,并非随意可以乱用的。
车灯是汽车的无声语言,车灯语言是一种礼仪,是文明行为的体现。利用好车灯语言,不仅能保证交通安全,还能体现一种道德文明。那么如何杜绝司机滥用远光灯的现象?笔者以为,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提升广大司机的个人素质。另一方面,广大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做到夜间行车不滥用远光灯,做到文明驾驶,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交警部门也要经常性地上路查处,对于滥用远光灯者要“零容忍”,要像查处酒驾那样进行严厉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驾照的吊销驾照,该刑事处罚的给予刑事处罚,使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从而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夜间安全出行。(来源:景德镇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