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笔者乘坐一辆出租车去乡下办事。上车后,坐在笔者身边的是一名二十来岁的姑娘,只见她手里拿着一包葵花籽,耳朵上戴着耳机,一边欣赏音乐,一边嗑着瓜子,瓜子壳随地而吐,一副旁若无人的模样。
无独有偶。上个周末,笔者从县城乘坐公交车回乡下老家。在车上,笔者看见坐在前排的一名三十多岁的妇女,将一口浓痰吐在了公交车的后门上,一种很自然的样子。
上述两起乘车偶遇,看起来是小事,但从中也不难看出她们的文明素质。“做文明人,做文明事”在全国各地提倡了好多年。按说,只要我们每一位公民,时刻为他人着想,遵守社会公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个文明人,做些文明事,其实也并非什么难事。可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不文明现象却随处可见:公园里新搭建的石凳,没两天就断了腿;刚种的树苗,第二天就成了“光棍”;半夜三更有人在大街上大声喊叫;有人在大街上一边吃甘蔗,一边随手把甘蔗渣扔在地上……等等。殊不知,如此不拘“小节”,自身的文明素质又如何体现?我们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又如何提高?
众所周知,一个文明的社会,有赖于我们每一位公民共同创造和维护。当我们呼唤“做文明人,做文明事”时,不妨先审视一下自己:我究竟做得怎样?一些公共场所有没有我不文明的“杰作”?
但愿每一位公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多做文明之事,做一个文明人,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来源:景德镇日报)